家庭教育最忌諱三“錯”

 

 

錯位一:讓分享退居二線 

小區的綠地旁,天天和媽媽拍球,球從媽媽手裡傳過來,天天沒接住,跑著去撿。就在這時他看見了正在擺弄著玩具推土機的苗苗,頓時忘了球在不遠處等他,上前一把奪過苗苗的推土機。苗苗正玩在興頭上,被這突如其來的“搶劫”嚇了一跳,一時不知所措,但瞬間就反應過來了,生氣地對天天說:“這是我的,給我!”天天一言不發,緊緊地把小推土機抱在胸前。苗苗伸手去掰天天的手,天天反而抱得更緊。

苗苗媽靜靜地看著兩個孩子的爭執,看來是想讓孩子自己解決這一糾紛。苗苗無助地看看媽媽,急哭了。這時站在一旁的天天媽拿著球過來對苗苗說:“天天是弟弟,你是小姐姐,姐姐應該讓著小弟弟是不是?天天玩一會你的車就還給你,你先玩玩他的球好不好?”看著阿姨遞過來的球,好說話的苗苗不哭了:“好吧,那他玩一會就得給我。”天天可沒苗苗這麼好說話,自己的東西絕不能讓別人碰。為了不惹惱兒子,天天媽趁他不注意,把一個小風車遞給苗苗玩。

解讀:

天天是家裡的“中心”,想要什麼媽媽都立刻滿足,家裡沒有的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買來給孩子。於是,2歲多的天天不能接受別人說“不”,凡事以自己的需要作為唯一的標準,不懂得體諒別人。

天天媽為兒子獨當一面,表面上看是護著孩子,實際上是害了他。哪一個孩子都不可能避開社會這張大“網”,天馬行空、獨往獨來,他必須經歷一個社會化的過程。這個過程是通過學習與人交往等技巧開始的,而分享則是與人相處的基本規則。很多情況下,孩子必須要與他人共同分享許多權利,不能獨佔,更不能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。如果孩子做不到這一點,就得不到尊重、信任、友誼、支持,得不到他人給予的成長動力,當然也很難找到合作夥伴,縱使他聰明過人,終將一事無成。

 

錯位二:打人也是自衛  

童童上幼兒園的頭幾天,幾乎天天帶“傷”回來,不是胳膊被小朋友劃了一道,就是手上被抓破點皮;即便沒留下痕跡,也會向媽媽訴苦:某某小朋友今天打我了。爸爸說:“以後誰再欺負你,就告訴老師。”媽媽立刻反駁:“告訴老師有什麼用?小孩子不長記性,過不了3分鐘就忘了。寶寶聽媽媽的 下次誰再打你,你也打他。”說著拿自己當“靶子”,抓著童童的手給他示範。在媽媽的教唆下,童童學會了打人,即便小朋友沒有動手,童童遇事也多半是“拳頭先行”。

解讀:

從小培養孩子的自衛和競爭意識是對的,但童童媽的做法過了頭,助長和培養了孩子的攻擊性行為。強硬的態度和過激的做法有可能暫時奏效,但長久效果並不好。因為孩子也會吃一塹長一智,你有“政策”我有對策,最明顯的後果是大家都不跟喜歡打人的孩子玩了。失去了小夥伴,孩子內心是很痛苦的,時間久了,孩子會因此感到孤獨、無助,壓抑,嚴重的還可能產生心理障礙。

媽媽應向孩子灌輸這樣一種概念:縱使遇到了天大的事情,也得講理,有理走到哪裡都會得到他人支持,最終也能達到自己的目的;如果說不了幾句話就“動武”,是無能的表現,也是和小朋友交往中的下下策。媽媽要有意識地讓孩子學習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需求,用話語阻止小夥伴的過激行為,促進孩子的語言發展,與小朋友和諧相處。

 

 

錯位三:放大孩子的“閃失”

文文剛學會走路,跌跌撞撞的,一時平衡沒掌握好,摔了個跟頭。文文還沒哭,媽媽就大呼小叫著衝到孩子跟前,哄著、抱著、吹著、揉著,一邊用腳使勁踹地,替孩子出氣。經媽媽這麼一折騰,文文反倒大放悲聲。

解讀:

文文的嬌氣來源於媽媽的心理承受能力差,把一芝麻大的磕碰誇張到西瓜那麼大,對寶寶過度保護。而且,對事情的原因往往不分青紅皁白,一概怨天尤人,設法找出他人或外界的錯。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,自然也不能接受一點點的“不順”,心理和感情脆弱,膽小、退縮、狹隘、偏激、習慣於推卸責任。

對這樣的寶寶,媽媽聰明的做法是自己先堅強起來,即便是孩子真的摔了、碰了,自己也要沉得住氣,因為事已至此,與其哭和抱怨,不如鼓勵孩子勇敢地想辦法來解決、彌補。讓孩子知道這是生活中常有的事,不必大驚小怪。當然,趁機教給孩子自我保護的方法,他會印象深刻,效果比平時說要好得多。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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